2021年2月9日,艾芬在其个人微博发文称,2月2日下午,其向武汉市卫健委医证医管部门递交了“实名举报湖北爱尔眼科总院医疗行为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信。2月9日,艾芬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确有其事。
2月9日,爱尔眼科(300015,SZ)方面则向记者表示,希望有权威的第三方,比如卫健委能够牵头或者能够由医疗鉴定第三方机构来出具公正客观的报告。
2月9日,爱尔眼科股价下跌0.99%,报收于85.14元/股。不过,相较于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当天,即2020年12月31日收盘价74.89元/股,爱尔眼科股价仍然上涨了13.69%。
艾芬再质疑爱尔眼科隐匿病例资料
2020年5月,艾芬因视力下降,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接受晶体植入治疗,但手术后右眼暗淡,出现视网膜脱离。艾芬质疑爱尔眼科医院隐瞒视网膜病变问题,夸大晶体植入的作用,耽搁了真正眼疾的治疗。
此外,艾芬质疑自己的检查资料被篡改和调换。例如她提到自己曾经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王勇的电脑上面看到一张自己白内障症状很轻的眼部术前照片。后来王勇提供了一张白内障病变非常重的照片。艾芬认为,后来王勇提供的照片,并不是自己眼睛的照片。
根据2021年2月9日艾芬微博内容,此次举报信中详细列举了爱尔眼科医院在艾芬的诊治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此外,艾芬还希望通过卫健委拿到一些东西。
2月9日,艾芬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提到的东西包括艾芬在爱尔眼科医院诊治过程经过的所有原始文书,包括完整手术视频;公告上的三张照片原片;王勇院长说的艾芬术前照片已经删除的那个电脑的硬盘;收费明细清单;艾芬安装的晶体的进口报关单。
“武汉市卫健委昨天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我想要的东西,他们(爱尔眼科医院)只能给其中的一部分。”艾芬向记者透露。
根据艾芬微博内容,爱尔眼科医院只提供了艾芬要求中的三张公示照片和收费明细。至于其他资料,工作人员说爱尔眼科医院只愿意提供这些。如果艾芬愿意按照他们的程序走司法鉴定,他们会把其余资料直接交给鉴定机构。
“我要求提供6月3日我复查的检查报告单,爱尔眼科医院直接回复没有,看来是铁了心要隐匿病历资料、否认事实。”艾芬微博发文表示,“既然爱尔集团的对外公告说得那么清楚,他们没有任何大问题,那为什么又舍不得把东西交出来呢?”
艾芬:希望爱尔方面公开承认错误并改正
回溯事件发展,2020年12月31日,爱尔眼科针对艾芬的质疑回应称,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2021年1月2日,该医院发布通告称,已成立集团调查组。
1月4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艾芬诊疗过程的核查报告,称艾芬右眼视网膜脱离与本次白内障手术无直接关联。但爱尔眼科集团也承认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未明确交代患者术后复查时间,并且术后其他时间的复查未挂号,也未作病历记录,主诊医生未按医院规范规定及时上报不良事件。
武汉抗疫医生艾芬硬怼知名上市公司爱尔眼科,这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1月4日,爱尔眼科股价一度大跌8.91%。
不过,此后爱尔眼科股价有所回升。2021年2月9日,爱尔眼科股价报收于85.14元/股,相比于2020年12月31日74.89元/股的收盘价上涨了13.69%。
艾芬表示,自己目前有三方面诉求,一是爱尔方面必须公开承认在针对自己的医疗行为过程当中有错误;第二,爱尔方面必须在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改正错误;第三,对自己进行合理的赔偿。
“我的赔偿是放在最后的。”艾芬表示,如果自己把赔偿放在第一位,这些事情都可以不用管了。因为爱尔眼科医院之前就通过一些方式表示想和自己私下协商,但被自己拒绝。
2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爱尔眼科,公司方面回应称:首先,艾芬作为眼病患者,我们同情她的情况,希望她能早日康复;第二,关于艾芬的诉求,或者是责任认定,希望通过权威机构来进行认定。因为不管是我们说或者是她说,都是一家之言。我们希望有权威第三方(介入),比如她现在向卫健委沟通了,我们希望卫健委能够牵头或者能够由医疗鉴定第三方来出具公正客观的报告。
2月9日,艾芬微博发文表示,“我也在电话中告诉卫健委工作人员:我耐心等待武汉市卫健委对我的举报信‘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处理’的处理结果!(并且保留随时公开举报信细节内容的权利!)”